申請廢車回收報廢/獎勵金
申請獎勵金
申請說明
- 獎勵金數額:(一)廢汽車每輛為新臺幣一千元。(二)廢機車每輛為新臺幣三百元。
- 可進行線上申請的對象:限車主本人領取、車體完成回收、牌照已報廢或繳銷完成、符合申請年限﹝汽車車齡達10年以上(含10年),機車車齡達7年以上(含7年)﹞。
- 車主死亡繼承委託、車主特殊原因一般委託、車主姓名有罕用字及異體字、車主更名、汽車運輸業靠行、公司無帳戶、公司歇業等,需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得採紙本申請辦理。
- 年長者或其他因素而導致不便採網路申辦者,請與獎勵金審核單位客服人員聯繫,由客服人員協助辦理線上申請。
- 申請期限:應自回收日期之次日起5年內提出申請,逾期不予受理。
- 車輛所有人不為政府機關、公立學校或公營事業者。
聯絡方式
- 客服時間:周一至周五 上午8:30至下午5:30(午間不休息)
- 專線電話:02-23393251
- 傳真號碼:02-23392646
- 電子信箱:epaha14@mail.pstcom.com.tw
- 廢車回收獎勵金專用LineID:@epaha
